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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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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5年9月3日召开,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由董事会召集,董事赵海波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8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254,7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4.720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预案并制定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表决程序合法,结果有效。会议未对通知中未列明事项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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