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根据2025年9月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修订))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根据2025年9月3日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修订。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及决议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审议事项包括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董事任免、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改等。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应及时公告,并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本规则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