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何德明)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何德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何德明已书面同意。提名人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被提名人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其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和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无重大业务往来,无重大失信记录。其未被市场禁入或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处罚或谴责,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承诺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