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28,933,187.00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水路货物运输、港口装卸、船舶管理等。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财务预算、利润分配、董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公司设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实行积极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设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