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在特定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涉及关联交易、董事选举等事项有专门程序。类别股东权利变更需经特别程序。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施行,原规则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