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佳都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于2025年9月修订,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委员会由三至四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并考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薪酬政策、管理层薪酬建议、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待遇、非执行董事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披露理由。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保存10年,委员及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