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财务资助行为,防范风险,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外部主体提供货币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形式的资助,包括借款、委托贷款等。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的,可免于执行本制度。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但非由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获同等条件资助除外。财务资助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特定情形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签署协议明确金额、期限、违约责任,资助成本不低于市场利率及公司融资成本。续期视同新事项重新审批。财经管理中心负责风险调查、后续监督,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出现逾期或被资助方财务困难时应及时披露。审计部负责合规检查。违规行为将追责,严重者移交司法。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