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公告,符合法定期限。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代理人7名,代表股份41.1181%;网络投票股东188名,代表股份6.6687%。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议案,各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均超99.86%,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