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9月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共48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08,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99%。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智筑空间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0.9869%,反对占5.8097%,弃权占3.2034%。关联股东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浩然回避表决,王淑琴未出席。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