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1日修订))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9月1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次修订。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规范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人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提案需属职权范围并明确具体。会议应设置现场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表决前应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决议需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10年。股东可依法请求撤销违规决议。规则由董事会解释,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