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资格证书,不得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情形、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组织培训、提醒违规行为、股份变动管理等。董事会秘书任职需报交易所备案,解聘应有充分理由并报告公告。空缺期间由董事或高管代行职责,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违反规定将被解聘,离任前须完成移交。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