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清偿义务承继完成的公告)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承继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1中交债”、“23中交06”、“25中交01”、“25中交02”和“25中交03”公司债券的清偿义务,债务主体由中交地产变更为中交房地产集团。该事项已获双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及有权机关批复,并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中交房地产集团已与中交地产签署债务承继协议,原担保关系解除。中交房地产集团将履行上述债券的还本付息、信息披露等义务,债券票面利率、期限等其他条款不变。本次承继不会对债券偿付产生不利影响。中交房地产集团承诺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