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风动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经审核,列入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或隐瞒。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2025年8月29日为预留授权日,向306名激励对象授予24.81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2.1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