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资格。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且未发现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委员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财务资助。实施该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