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投资决策程序,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以货币、有价证券或实物等进行的各类对外投资。公司集中管理对外投资,子公司投资需经公司批准。决策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按权限分级审批。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均需论证必要性与可行性。重大投资事项达一定标准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制度明确投资立项、尽职调查、审批流程、终止转让、人事派出、财务审计等管理要求,并规定派出人员职责及考核机制。财务部负责会计核算与资产评估,审计部定期审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