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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为世纪: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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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关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作废事项。因4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38,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同时,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较2023年增长不低于20%的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相应1,060,4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本次合计作废2,098,400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规定,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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