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太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利益。暂缓或豁免须满足信息未泄露、内幕人士书面保密、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等条件。相关信息泄露、传闻出现或原因消除时,应及时披露。公司需填写内部审批表、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经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后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监管机构。对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