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规定,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评,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职,可被罢免。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