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规定,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本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