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天新药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规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管理,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实际岗位领取薪酬,不另享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享津贴,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奖金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及考核情况发放。薪酬为税前标准,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保及公积金按国家规定执行。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新药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