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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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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临海本立科技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临海本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资产、负债及权益由本立科技承继。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影响。同时,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临海本立变更为本立科技,涉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金额、用途、实施地点等不变。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对本次吸收合并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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