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资实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举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30,398,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1%;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代表股份30,038,086股,占16.35%。会议审议《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该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议案获通过。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