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伟君)
本人胡志荣提名为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的人员及其亲属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未被证监会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多次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华荣科技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将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