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旨在保障审计委员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行使职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委员会由三名以上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监督外部及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并行使监事会职权。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半数以上委员通过。委员会有权聘请专业人员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履职情况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本规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