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钱晓岚))
独立董事候选人钱晓岚声明,其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的规定。本人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处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无不良诚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福建水泥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教授职称,具有丰富会计经验。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任职期间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若不再符合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声明真实、准确,无虚假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