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光新材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规定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提案提交、通知时间及内容均有明确规定。股东会应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确保股东行使权利。表决实行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