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8月修订稿))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8月修订稿)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6个月内举行。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应现场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前需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决议结果当场宣布。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永久保存。公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规则,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