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8月))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29.1145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激光显示、人工智能硬件及软件设备的开发与销售等。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负责审议重大事项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利润分配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利润分配重视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还明确了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义务及公司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