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旨在完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与公司业绩、岗位价值、发展目标相匹配及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提出薪酬计划,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批。外部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为16万元/年(税前),差旅及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激励构成,享受公司统一福利,社保及公积金按国家规定缴纳。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