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包括核心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披露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暂缓或豁免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监管机构。不符合规定的暂缓、豁免行为将追究责任。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