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委员会由五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会议可随时召开,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为有效,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投资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决策资料。会议记录由战略投资部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委员对会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