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1.40万股,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及部分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未达标。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自2024年12月7日起,归属条件已满足,2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117万股,归属比例为3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度毛利率为36.22%,高于前两年平均水平,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均在B及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