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董事薪酬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不领取薪酬;董事长及兼任高管的非独立董事按岗位薪酬办法执行;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由股东会决定,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个人绩效考核确定。薪酬为税前金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和五险一金。薪酬调整参考行业薪资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及战略调整。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