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指在信息披露前获取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所涉信息包括经营、财务、投资等对公司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内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泄露信息。向外部提供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公司证券,不得在文件中使用该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步披露。若因保密不当导致信息泄露,须立即通知公司。违反制度者将承担赔偿责任,非法获利将被收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