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和候选人声明公告(吴中华))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提名吴中华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中华已同意出任,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吴中华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服务关系,无不良记录。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提名人已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吴中华承诺将依法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