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出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备任职资格,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及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及实施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安排、行权安排等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担保或财务资助的安排。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公司实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