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03629: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2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其中首次授予215万股,预留50万股。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共8人。授予价格为每股12.63元,来源于公司回购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分三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业绩考核以2025-2027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8%为指标。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