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提名巨万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审查意见。经审查,巨万夫先生具备《公司法》《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亦不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将该提名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委员柳锦春、陈旭东、张超签字确认,日期为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