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总人数不超过81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股票来源为公司2024年1月26日至5月7日期间回购的股份,合计不超过36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50%。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设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公司已履行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征求、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等程序,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