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春秋航空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债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发行的各类债券。公司应通过合规渠道及时、公平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揭示偿债能力。信息披露包括债券上市前信息(如募集说明书、发行结果公告)和存续期信息(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如公司名称变更、股权结构变化、重大资产变动、债务违约等,须在触发条件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制度还规定了暂缓或豁免披露情形、内幕信息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