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规定,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董事会应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提议召开。会议召集需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提案等。股东可现场或网络参会,表决权以股权登记日登记为准。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交临时提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审议事项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应回避。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规则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