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的管理,明确股份包括登记在本人名下及他人账户、信用账户持有的股份。禁止在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等情形下转让股份。禁止在年报、季报公告前特定期间买卖股票。董事、高管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禁止短线交易,违反者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需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1000股以下可一次性转让。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