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高速公路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适用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和董事会,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资本运营部为日常管理部门。年度投资计划应与企业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并与年度财务预算衔接。未纳入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原则上不得投资,确需追加投资项目的应调整年度投资计划。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的投资。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审批权限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公司有权对投资事项及其过程进行监督并进行专题审计,对违规行为或重大问题出具专项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控股子公司发生投资事项,涉及达到披露标准要求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