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核查意见)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人,对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拟与湘潭电化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湖南省新能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各方均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根据相关规定,电化产投、湖南裕能系公司关联方,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电化产投为湘潭市国资委全资控股,湖南裕能为深市A股上市公司,浙江远程为吉利集团控制的企业。合资公司将以新能源材料领域为核心,推动技术验证与中试,整合产业链资源。各方应在取得合资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60日内实缴出资完毕。合资公司将设董事会、监事和经营管理机构,各方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保荐人对此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