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临港新片区危险废物高值资源化与集约化示范基地项目二阶段一期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此外,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领导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最后,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