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484 公司简称:南芯科技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 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4900357177.27,上年度末4638029585.03,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5.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99056796.05,上年度末3927859276.30,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1.81%
营业收入1470146606.81,上年同期1250095791.84,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17.60%
利润总额120291177.95,上年同期205296341.93,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41.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660470.10,上年同期205153757.07,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40.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7418401.77,上年同期205961326.49,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52.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06083.21,上年同期267419631.52,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98.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0,上年同期5.45,减少2.3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上年同期0.48,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39.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上年同期0.48,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39.5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9.21,上年同期14.61,增加4.60个百分点
2.3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4873
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阮晨杰,境内自然人,持股比例17.10%,持股数量72780573,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72780573,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72780573,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0
上海辰木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持股比例12.07%,持股数量51390183,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51390183,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51390183,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0
上海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持股比例4.52%,持股数量19238812,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19238812,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0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比例4.44%,持股数量18910720,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18910720,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0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为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持股比例3.26%,持股数量13861567,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13861567,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0
深圳市红杉瀚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持股比例2.93%,持股数量12452584,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12452584,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2400000
上海晨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软晨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持股比例2.48%,持股数量10568539,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10568539,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其他,持股比例2.26%,持股数量960243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9602431,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持股比例1.66%,持股数量7059181,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7059181,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0
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持股比例1.52%,持股数量6471213,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0,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6471213,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阮晨杰先生为上海辰木信息技术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为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顺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顺为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顺为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