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洲新春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的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制定和实施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需满足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正常经营和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等条件。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等拟定。授权内容包括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方案及确定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