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执行其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及高管聘任等事项。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公司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组织及对外协调等工作。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为公司章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