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主要职责包括拟定选人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资格进行审核,就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