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并行使监事会职权。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成员不得兼任公司高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条件,配合其履职。涉及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财务总监聘任等事项须经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委员会成员须保密会议内容,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回避。公司需披露委员会人员情况、履职情况及重大问题整改情况。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